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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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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貿易組織簡介

一、世界貿易組織之成立
世界貿易組織(WTO)係政府間國際組織,旨在促進全球貿易更為自由、公平及可預測性。WTO於1995年依據烏拉圭談判回合談判結果設立,大幅改革了1948 年成立之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世界貿易體制。


二、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內容
1994年4月各國部長在摩洛哥馬拉喀什集會,簽署「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蕆事文件」(Final Act Embodying the Results of the Uruguay Round of Multilateral Trade Negotiations)及「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依「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於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WTO貿易規則涵蓋貿易範圍包括貨品(「關稅暨貿易總協定」)、服務(「服務貿易總協定」)及智慧財產權(「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並透過爭端解決及貿易政策檢討機制予以強化。此外,「民用航空器貿易協定」、「政府採購協定」、「資訊科技協定」、「資訊科技協定擴大」及「貿易便捷化協定」等複邊及多邊貿易協定亦屬WTO法律體系。


三、WTO組織及成員
WTO最高決策機構係由會員代表組成之部長會議,通常每兩年開會一次。總理事會執行WTO日常事務。WTO秘書處設在瑞士日內瓦,由秘書長領導,現任秘書長為奈及利亞籍Ngozi Okonjo-Iweala,任期至2029年。
至2024年,WTO共有166個會員。我國於2002年元月以「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名義正式加入WTO。我國於瑞士日內瓦派設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持續積極參與漁業補貼、電子商務、農業、發展、爭端解決、環境、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市場進入、規則、服務業及貿易便捷化等議題之談判,並運用WTO爭端解決機制捍衛我產業利益。


四、WTO之進展
WTO第14屆部長會議(MC14)於2026年3月26日至30日在喀麥隆首府雅溫德(Yaoundé)召開,本次因「電子傳輸暫免課徵關稅」永久化案陷入僵局,連帶影響其他議題之討論,致成果有限。另會後並未發布部長共識宣言,而由主辦國喀麥隆以主席國身分發表「主席聲明」,作為會議總結。重要結論如次:
(一)WTO改革、電子商務、農業等重要議題均未能達成共識;僅(1)漁業補貼協定(Agreement on Fisheries Subsidies)續談判完成全面性規範、(2)改善小型經濟體融入多邊貿易體系、(3)強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SPS)及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TBT)中「特殊暨差別待遇」(S&DT)條款精確、有效且可落實操作,共3份部長決議獲採認通過。
(二)主席於閉幕宣布將分送「雅溫德套案」(Yaoundé Package)文件,內含未達共識之(1)WTO改革與工作計畫;(2)電子商務;(3)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非違反協定及情況之訴」(Non-Violation and Situation  Complaints, NVCs) 暫停適用屆期,未獲展延;(4)攸關低度開發國家發展之套案(LDC package),共4份部長決議(宣言)草案,連同下(第15)屆部長會議(MC15)主辦國,交由會員於日內瓦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