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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政府歡迎比利時眾議院通過決議案,支持我參與國際組織及與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定(ECA)」

  • 發布單位:國際組織司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聯絡人:管理者
  • 聯絡資訊:phyllis_chen@mail.hamastar.com.tw

比利時眾議院全會於本(101)年2月16日無異議通過決議,並於2月20日對外公布,支持兩岸持續對話交流及我參與國際組織並與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定。對此,外交部表示感謝與歡迎。
在該決議文中,比利時眾議院籲請比國政府:一、協同歐盟其他會員國採取一致有效行動,鼓勵中國大陸與台灣繼續對話及擴大交流,以便和平解決歧見;二、重申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尤其以觀察員身分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三、支持歐盟與台灣擴大經濟合作,尤其是洽簽經濟合作協定。
該決議呼應歐洲議會於上(100)年5月通過支持我參與國際組織及台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定之決議,亦為比國眾議院於96年通過支持我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決議後,再度通過之友我決議。此一結果顯示,兩岸持續對話與交流、我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及推動與歐盟洽簽ECA之訴求已獲比國眾議院各政黨支持。(E)

文號: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