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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推動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8屆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 28)成果

  • 發布單位:公眾外交協調會
  • 資料來源:條約法律司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8屆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 28)於本(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在阿聯杜拜舉行,本年循例由主政部會環境部邀請包含本部在內之相關部會組團赴杜拜與會,本屆COP 28大會我團與會成果如下:

(一)執言:11個友邦(巴拉圭、帛琉、聖露西亞、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吐瓦魯、史瓦帝尼、海地、貝里斯、馬紹爾群島、瓜地馬拉及諾魯等)分別在首週「氣候行動峰會」、第二週「高階會議」以及德國外長於「閉幕全會」為我執言。

(二)致函:12個友邦、歐洲與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福爾摩沙俱樂部」42國共378位國會議員為我致函UNFCCC執行秘書Mr. Simon Stiell。

(三)雙邊會談:我代表團就氣候變遷政策、2050淨零排放目標、碳定價、能源轉型及氣候法治等多元議題,與35個理念相近國家的行政與立法部門及2個國際組織,總計舉辦46場雙邊會談。

(四)氣候轉型基金:我政府宣布投入1,000萬美元與太平洋4個友邦(吐瓦魯、諾魯、馬紹爾群島及帛琉)成立「台灣-太平洋氣候轉型基金」。

(五)周邊會議:我方媒合5個NGOs與5個友邦合辦5場周邊會議,充分展現NGOs在我國推動UNFCCC扮演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