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我國推動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7屆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 27)成果

  • 發布單位:公眾外交協調會
  • 資料來源:條約法律司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7屆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 27)於上(2022)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在埃及夏姆席克舉行,上年循例由主政部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邀請包含本部在內之相關部會組團赴埃及與會,本屆COP 27大會我團與會成果如下:
(一)執言:COP 27計有(帛琉、史瓦帝尼、吐瓦魯、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諾魯、貝里斯、馬紹爾群島、瓜地馬拉及海地等)10個友邦分別在首週「氣候執行峰會」及第二週「高階會議」為我執言。
(二)致函:身為聯合國會員國的我國13個友邦,本年均全數為我向UNFCCC執行秘書Mr. Simon Stiell致函;此外,歐、亞、拉美地區等6個友我國家國會議員、歐洲議會,與411位來自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福爾摩沙俱樂部」21國成員,亦陸續加入為我致函行動。
(三)雙邊會談:我國代表團於COP 27會期,曾就氣候變遷政策、2050淨零排放目標、碳定價、能源轉型及再生能源發展等議題,與友邦、理念相近國家及國際組織等代表團共計舉辦40場高階雙邊會談。
(四)周邊會議:本屆我國NGO在藍區會場內合辦6場周邊會議(Side Event),其中分別與4友邦(帛琉、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貝里斯、史瓦帝尼)合辦4場,與國外NGOs及政府部門合辦2場,充分展現NGOs在我國推動UNFCCC扮演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