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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通過友我決議案,肯定兩岸關係、呼籲台歐盟儘早啟動「經濟合作協定」談判並支持我參與國際組織

  • 發布單位:國際組織司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聯絡人:管理者
  • 聯絡資訊:phyllis_chen@mail.hamastar.com.tw

歐洲議會自馬總統就任以來第五度通過友我決議案,讚許臺灣對維持亞太地區和平及穩定之努力,籲請促成臺歐盟經濟合作協定(ECA)之談判,並重申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充分顯示臺歐盟間密切友好之關係以及歐盟對臺灣之肯定與支持。


歐洲議會於本(101)年9月12日史堡全會表決通過2010年「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主要面向及基本選擇決議案」(Resolution on the main aspects and basic choices of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CFSP)及相關修正案,其中指出:


「歡迎臺灣2012年1月14日順利完成總統及國會改選;讚許臺灣對維持亞太地區和平與穩定之持續努力;認知兩岸關係之改善,特別是經濟關係之提升,且與臺灣更緊密之經濟關係將可改善歐盟對中國大陸之市場進入;籲請執委會及部長理事會依上年5月歐洲議會對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之決議,採取具體步驟進一步提升臺歐盟經濟關係,並促成臺歐盟經濟合作協定之談判;重申堅定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包括WHO在內之相關國際組織與活動;認知2011年1月生效之歐盟予臺灣公民免簽證計畫,已證明雙方均蒙其利;鼓勵臺歐盟在貿易、研究、文化、教育及環保等領域更密切之合作。」


本CFSP決議案係歐洲議會自馬總統97年就任以來連續第4年、第5度通過友我決議,充分顯示歐洲議會長期以來對臺灣之友好與支持,中華民國政府對此表達誠摯歡迎及感謝,並籲請歐盟部長理事會、歐盟執委會及會員國政府採取具體行動,繼續支持臺灣之國際參與,亦盼與歐盟儘早啟動ECA之談判,並將在現有良好基礎上繼續廣化、深化台歐盟在各相關領域之交流與合作。


此外,愛沙尼亞籍歐洲議員歐茱蘭(Kristiina Ojuland)在歐洲議會於9月11日就本決議案進行辯論時,籲請歐洲議會肯定台灣對亞太地區穩定所作之重大努力,並盼歐盟支持「東海和平倡議」,鼓勵台灣、日本及中國大陸共同尋求和平解決方式。歐洲議會友台小組主席譚諾克(Charles Tannock)亦在12日全會通過上述決議案後,立即代表友台小組發布新聞,讚譽馬總統為有遠見之政治領袖,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展現其追求該區域和平之決心。



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主席布洛克(Elmar Brok)日前亦致函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林永樂,歡迎馬總統提出之「東海和平倡議」,以合作取代零和競爭,令其聯想起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促成「歐洲煤鋼共同體」成立之「舒曼宣言」。


歐茱蘭議員、譚諾克主席及布洛克主席之聲明與信函中,高度肯定馬總統於8月5日提出之「東海和平倡議」。外交部認為落實此一倡議不僅可強化區域和平與穩定,亦符合歐盟在亞太地區之利益,再次呼籲區域內之各項對話機制應將臺灣視為「利害關係者」(stakeholder),接納臺灣共同參與。(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