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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參、眾議院同步就支持我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提出法案

  • 發布單位:國際組織司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聯絡人:管理者
  • 聯絡資訊:phyllis_chen@mail.hamastar.com.tw

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孟南德茲(Robert Menendez,民主黨—紐澤西州)及參議院軍事委員會首席議員殷霍夫(James Inhofe,共和黨-奧克拉荷馬州)、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Ed Royce,共和黨-加州)及該委員會民主黨首席議員安格爾(Eliot Engel,民主黨—紐約州)美東時間本(102)年3月14日同步於參、眾兩院,就有關支持我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事提出法案(參議院法案編號為S579;眾議院法案編號為HR1151)。孟南德茲主席及羅伊斯主席並隨即於法案提出後發表新聞稿,表達對我國參與ICAO成為觀察員的強力支持。

該法案係美國國會首度就支持我參與ICAO事提出有拘束力的法案,主要內容包括:美國國務卿應在3年一度的ICAO大會中提出計畫,支持臺灣取得在ICAO大會及相關會議觀察員身分;訓令美國駐ICAO代表團執行上述計畫,並積極敦促ICAO會員國給予支持。另美國國務卿應就本案進展及規劃定期向國會提交報告。

孟南德茲主席於新聞稿中表示,臺灣係全球主要客貨運市場,每年運輸量高達120萬架次。自臺灣上年加入美國免簽證計畫(VWP)以來,雙方旅遊人數料將快速增加。允許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ICAO大會將有助於臺灣獲得遵循國際民航規定所需的相關技術資訊,這對確保臺灣、美國、亞洲乃至全球旅客的安全均將甚有助益。羅伊斯主席及安格爾主席則表示,美國國會要求美國政府在ICAO領銜協助臺灣取得觀察員的地位,並期待與美國行政部門官員合作,提出協助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ICAO的策略。

美國聯邦參、眾兩院院會曾分別於上(112)屆國會通過支持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ICAO的第17號共同決議案。對於美國國會再一次不分黨派、以具體行動支持我參與ICAO,外交部表示由衷感謝。(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