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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無異議通過決議案支持我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

  • 發布單位:國際組織司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聯絡人:管理者
  • 聯絡資訊:phyllis_chen@mail.hamastar.com.tw

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於美東時間本(3)月7日召開法案審查會議,無異議通過支持我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之參院第17號共同決議案。外交部對美國國會再次以具體行動表達對我國參與功能性國際組織之高度重視與支持,表示誠摯感謝之意。

該決議案文指出,美國會參眾兩院均認為:(一)台灣以觀察員身分有意義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會議及活動,不但有助達成ICAO所追求之目標,同時也可透過有效之國際合作,使航空安全威脅降低之全球戰略更為成功;(二)美國政府應該領銜爭取國際支持,以協助台灣在ICAO取得觀察員之地位;(三)美國國務院應就美國政府支持台灣取得ICAO觀察員地位所作之努力,向美國會簡報或與國會諮商。

該決議案係由美「參院台灣連線」共同主席孟南德茲(民主黨—新澤西州,Robert Menendez, D-NJ)於上(100)年5月12日提出,並於上年9月21日獲參院院會通過,因為是共同決議案性質,所以參院通過後依照程序必須送請眾議院審議。在上(111)屆美國國會中,聯邦眾議院曾在2010年7月29日以無異議方式通過有關支持我參與ICAO之眾院第266號共同決議案。上年美國各州亦有高達19個州之參眾議會共通過28個決議案,支持我參與ICAO,以上均顯示美國從聯邦國會到地方各州議會對我參與ICAO的廣泛及堅強支持。

美國國會於本(112)屆第二會期開議後之首次眾院外委會全會審查會議中即通過本案,充分彰顯美國會對我國國際參與之重視與支持。對於美國國會再次不分黨派,以具體行動支持我參與「國際民航組織」,外交部表達由衷感謝。(E)

文號: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