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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支持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決議案

  • 發布單位:國際組織司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聯絡人:管理者
  • 聯絡資訊:phyllis_chen@mail.hamastar.com.tw

美國聯邦眾議院於美東時間本(99)年7月29日晚間11時以「一致同意」方式,通過支持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眾議院第266號共同決議案,充分表現美國國會對我參與國際組織的堅定支持。 美國聯邦眾議院第266號決議文指出,台灣以觀察員身分有意義參與ICAO,有助實現ICAO之成立宗旨,以及國際間合作因應飛航安全威脅等目標;美國政府應展現領導力,爭取國際支持台灣獲得ICAO觀察員之身分。美國國務院也應該就美國政府支持台灣成為ICAO觀察員所作的努力,向美國國會簡報或與美國國會諮詢。 該決議案是由美國聯邦眾議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柏可麗(民主黨籍-內華達州)(Shelley Berkley, D-NV)與該連線其他三位共同主席康納利(民主黨籍-維吉尼亞州)(Gerald Connolly, D-VA)、迪林肯(共和黨籍-佛羅里達州)(Lincoln Diaz-Balart, R-FL)及金格瑞(共和黨籍-喬治亞州)(Phil Gingrey, R-GA)共同領銜在本年4月21日提出。提案於三個月內即獲得民主、共和兩黨共104位聯邦眾議員連署,尤其本決議案在ICAO將於本年9月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三年一度大會之前通過,對我國爭取以觀察員地位參與ICAO深具鼓勵的意義。 該決議案先於美東時間7月27日下午經眾議院院會審議,當時提案人、眾議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柏可麗眾議員及眾院外委會共和黨首席議員羅絲蕾緹南(共和黨籍-佛羅里達州)(Ileana Ros-Lehtinen, R-FL)等7位聯邦眾議員到場發言或發表國會聲明支持,並指出台灣的空中交通極為頻密,將台灣摒除在ICAO之外,已使該組織無法有效處理飛航安全威脅,認為台灣至少需獲得以觀察員身分參與ICAO;並強調將台灣摒除在ICAO之外,阻礙台灣政府獲取最新飛航標準資訊及執行相關規範,對於每年3千5百萬進出台灣的各國旅客為不公平待遇。 我國政府對於美國國會再一次不分黨派、以具體行動支持我國參與國際組織,表達由衷感謝之意。(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