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臺日於2012年展開臺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合作、2013年簽署「臺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備忘錄」之後,此次再度簽署「臺日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備忘錄」,臺日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合作關係更加緊密。由於我國目前非布達佩斯條約(註:係微生物寄存相關條約)會員國,該備忘錄簽署後不僅可減少我國申請人跨國佈局專利申請時需重複寄存的負擔,亦因日本認同我國寄存機構符合國際標準,將有助於我今後擴展與他國合作,亦可望陸續與多國簽署雙邊承認,其效果將等同我國加入會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