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於本(105)年1月12日實施之「電子簽證」計畫,自10月7日起擴大該計畫適用國家,增列菲律賓、阿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林、卡達、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蒙特內哥羅及多米尼克等9國,其中菲律賓試辦1年。
本次擴大辦理係為爭取穆斯林高消費客群來臺觀光,經審慎評估並兼顧促進商旅及維護國境安全考量所做之決定。電子簽證首階段適用對象為包含邦交國在內之27個國家,及應邀來臺出席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賽事或商展等活動之外籍人士;適用電子簽證計畫人士可透過網路「一站式」的便捷服務(線上填表、信用卡繳費、經審核通過獲發電簽憑證)申辦來臺簽證。
電子簽證之實施係為配合政府推動深化資訊建設及爭取多元觀光客來臺政策,並因應國際旅行文件電子化發展趨勢;計畫實施迄今,整體辦理情形良好,外交部未來仍將視實行狀況、成效及洽獲其他國家改善對我簽證待遇之進展,不定期會同相關機關研議擴大本計畫之適用國家及對象。
有關電子簽證進一步資訊,請參考「電子簽證問答集」(https://www.boca.gov.tw/content.asp?mp=1&CuItem=7281);若欲申請電子簽證,請登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s://visawebapp.boca.gov.tw/BOCA_MRVWe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