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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已洽請友邦在第71屆聯合國大會為我執言暨致函聯合國秘書長

  • 發布單位: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 資料來源: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 聯絡人:李佳明
  • 聯絡資訊:cmlee@mofa.gov.tw

第71屆聯合國大會將於本(105)年9月13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議,聯大總辯論並將於9月20日至26日舉行。本年政府依循「踏實外交、互惠互利」之外交思維,以全民福祉為依歸,除洽請友邦在聯大總辯論為我執言外,也洽請友邦駐聯合國常任代表為我國聯名致函聯合國秘書長。

本年我國聯大推案目標在昭告世人,我國做為一個「和平的積極溝通者」,有能力就全球關注的重要議題,與國際間各方持續對話、溝通並做出貢獻。本年推案主要訴求有二:

一、籲請聯合國正視臺灣2,300萬人民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基本權利:
「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等聯合國專門機構所處理之全球關切議題,攸關全人類及國人福祉,臺灣參與相關機制、會議或活動,可以為全球整體利益做出具體貢獻。聯合國體系應正視臺灣在全球性新興議題相關之國際合作上所扮演的角色,包括人道救援、醫療援助、疾病防治與研究、反恐合作、以及共同打擊跨國犯罪,臺灣皆是國際社會不可或缺的夥伴。我國願以理性務實之態度,透過坦誠溝通消弭歧見,與聯合國及全球利益相關者共同尋求接納臺灣參與的妥適解決方案。

二、籲請聯合國正視臺灣參與並落實「2030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之成果:
聯大上(104)年通過「永續發展議程」及17項SDGs,以取代屆期之「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此與我國在友邦推動脫貧、提升教育、維護健康、協助經貿發展、落實生態保育以及因應氣候變遷等雙邊合作計畫相契合。我國長期透過國際合作,積極參與符合MDGs/SDGs之相關援助發展計畫,對許多發展中國家做出貢獻,已具相關專業能力及經驗,並有效回饋國際社會。

我政府籲請聯合國瞭解,臺灣願善盡做為地球公民的責任,努力與各國建立永續夥伴關係,聯合國應以適當方式接納臺灣參與永續發展議程。

推動參與聯合國體系向為全體國人的共同期盼,也是中華民國政府既定政策及長期努力目標。自民國82年我政府開始推動參與聯合國案起,每年的推案策略及訴求雖因國內外情勢變化而有不同,主要目的都是期望藉由參與聯合國體系以彰顯臺灣在國際社會的價值與貢獻。

中華民國政府再次感謝友邦及友我國家對臺灣推動參與聯合國體系所做努力的支持與協助,外交部並同時呼籲聯合國及相關各方,傾聽臺灣人民的心聲,尋求務實可行的方案,接納臺灣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讓臺灣為落實2030永續發展目標,奉獻心力。(E)